條件說與相當因果關係說

在刑法學的條件說是指:「對於結果的發生,應考量任何不可忽略的條件,具體審查方法為,若無此條件,結果則不發生」。條件說公式:若無、則不

條件說把任何部分的原因當成獨立原因,形成因果關係的綿長現象。

爲改進條件說的此一缺點,在19世紀末(1889年),德國邏輯家兼醫學家馮.克里斯(Von Kries)在「可能性的概念及其對於刑法的意義」之論文,創用相當因果關係的概念。

按照實務見解,所謂的相當因果關係,是指依經驗法則,綜合行為當時的一切情形,爲「客觀的事後審查」,認為在一般情形,有此環境、有此行為的同一條件,均可發生同一結果者,則該條件即為發生結果的相當條件。反之,若在一般情形,有此同一條件,而依客觀審查,未必皆發生此結果者,則該條件與結果不相當,其行為與結果間則無相當因果關係(76台上字192號判例)。相當因果關係的公式:同一條件、同一結果。

我們舉蘋果公司的例子,各位對當初蘋果iphone6與iphone 6 plus的剛推出時的銷售熱潮應記憶猶新,且銷售熱潮持續不退,蘋果公司因此營收與銷售數字、淨利皆創下新高。

1.採條件說,若無則不

"若無"iphone 6與iphone 6 plus的銷售熱潮持續不退,"則"蘋果公司的營收、銷售數字與淨利就"不"會創下新高。

2.採相當因果關係說,同一條件、同一結果

蘋果iphone6與iphone 6 plus銷售熱潮持續不退,蘋果公司因此營收與銷售數字,淨利皆創下新高。依客觀的事後審查,我們足認為在一般情形,有此環境的"同一條件"、均可發生"同一結果",則iphone6與iphone 6 plus銷售熱潮持續不退即爲蘋果公司營收與銷售數字,淨利皆創下新高的相當條件。

"條件說"與"相當因果關係說"的審查並不困難,但對於邏輯思維能力有強大的助力,必須將此因果關係(因:剛推出時的熱潮與銷售熱潮持續不退、果:營收淨利創新高)不管妳是採條件說或相當因果關係說,都把它記在腦袋裡,如再發生時,妳就能大概推測往後的季財務報表的數字,有可能(這裡指的有可能是可能的機率大於不可能的機率)會呈現出來什麼模樣,不過還是需要再收集資料來加以證實期初的預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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